通知公告

滁州市城泊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城市服务分公司万达北侧便民疏导点2006平米场地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 日期:2026-09-08 阅读:

滁州市城泊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城市服务分公司拟将万达北侧便民疏导点靠近南谯路、靠近万达广场围挡处、东西走向大棚中间过道,共2006平米场地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万达北侧便民疏导点硬化空地,出租面积约2006平。(位置参考招租文件,竞租人需自行勘查现场,以场地实际现状为准)

二、招租方式

1.本次招租为公开招租。竞租人需在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竞租文件到达竞租地点并将竞租文件密封完好提交给招标人,待竞租开始后现场打开。竞租文件组成如下:

(1)竞租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竞租人为法人机构)或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自然人);

(2)回执及报价单(附件一);

(3)承诺书(附件二);

(4)法人机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附件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竞租人超过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到达竞租地点、超过竞租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竞租文件或提交的竞租文件未按规定完整密封提交的失去竞租资格;

(2)竞租文件需加盖公章(竞租人为法人机构)或签字(竞租人为自然人)。

2.竞租人除密封携带上文报价文件外,现场参与人员还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现场核验:

(1)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自然人现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竞租采用首轮书面报价,竞租人须完整填写报价单上信息,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无效,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则采用现场竞价,现场竞价三轮,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米,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竞租人为唯一参与人时,以竞租人报价为中标价格(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无效)。

4.中标候选人需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中标候选人确认为竞租中标人。竞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租人中标通知书的1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拒不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原竞租中标人不得参加招租。

5.若仅有一个竞租人报名竞租,在核验其符合承租资质后,由其竞得。若产生两个或以上竞租人时,招租人根据各自租金报价比选,价高者得。若出现租金报价相同时,招租人可组织现场竞价或根据竞租人的资信、实力、租赁用途等综合比选。

6.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竞租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三、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8日;

竞租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5时00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竞租截止之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人联系。

竞租文件送达地址:滁州市城泊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清流中路扬子宾馆停车场院内);

请竞租人在上述竞租截止时间前将竞租文件密封送至以上地址,未密封的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标的物为硬化空地,承租人依法合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业务,经营项目不得扰民。承租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标的物,出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需满足城管、规划等部门的相关要求,为满足上述要求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可在租赁物上搭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场地并归还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的使用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在租赁期限内,该宗地因政府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合同终止。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不负责赔偿。场地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管理单位交回之日起算),出租方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按实际使用天数扣除后租金,特此说明。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定为3个月,租赁期满5日内交还。

3、运营要求:承租人保证在20天内能引进至少100家商户进场并开始经营活动。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退租时租赁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租金:租赁标的物先付款后使用,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万达北侧便民疏导点2006平米场地租金”。

6、招租人职责:租赁期内,招租人需确保租赁场地(摊位)处于可用状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收回土地等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不在此范围内)。招租人有权对该租赁场地进行管理、监督,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若承租人拒不配合,违反合同约定,且招租人已给予乙方明确提醒3次后仍不配合整改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租人清退离场。

7、承租人职责:承租人须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合法经营,严禁擅自变更经营用途。承租人负责对入驻商户的资质审核和管理,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招租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商户和消费者的投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并公示收费标准。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招租人提供的交通工具,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经营期间禁止使用高音设备制造噪音等扰民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承租人负有保护场地的责任,不得破坏或改造场地;若场地基础设施及设备附属物损坏,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及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与招租人无关。该场地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由承租人负责,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小推车经营如需办理任何执照及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备注:如因承租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租金起租价格、竞价幅度、竞租保证金

租赁标的物起租价为8元/月/㎡;加价幅度为1元/月/㎡,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竞租人为唯一参与人时,以竞租人报价为中标价格(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无效)。

竞租保证金:20000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账户,竞租未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竞租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退租时租赁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滁州市城泊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城市服务分公司

账号:2921007880190000344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

转账时备注:“万达北侧便民疏导点2006平米场地竞租保证金”。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招租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滁州市城泊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城市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 石玉豪

联系电话:15755017173

联系地址:滁州市扬子宾馆停车场院内

监督电话:0550-301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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